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
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 | |||
企業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| |||
標準人員 | 標準專業 | 標準人數 | 分配參考 |
一級建造師 | 機電工程(或通信與廣電工程) | 2人 | 2人 |
二級建造師 | 機電工程(或通信與廣電工程) | 2人 | 2人 |
中級工程師 | 計算機 | 5人 | 1人 |
電子 | 1人 | ||
通信 | 1人 | ||
自動化控制 | 1人 | ||
電氣 | 1人 | ||
現場管理員 | 施工員 | 15人 | 5人 |
質量員 | 3人 | ||
安全員 | 3人 | ||
造價員 | 停辦 | ||
材料員 | 2人 | ||
資料員 | 2人 | ||
中級技工 |
施工人員 |
10人 | 10人 |
1、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(或通信與廣電工程)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。
2、技術負責人(或注冊建造師)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。
二級企業承包范圍: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電子工業制造設備安裝工程和電子工業環境工程、單項合同額1500萬元以下的電子系統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。
注:1.電子工業制造設備安裝工程指:電子整機產品、電子基礎產品、電子材料及其他電子產品制造設備的安裝工程。
2.電子工業環境工程指:電子整機產品、電子基礎產品、電子材料及其他電子產品制造所需配備的潔凈、防微振、微波暗室、電磁兼容、防靜電、純水系統、廢水廢氣處理系統、大宗氣體純化系統、特種氣體系統、化學品配送系統等工程。
3.電子系統工程指:雷達、導航及天線系統工程;計算機網絡工程;信息綜合業務網絡工程;監控系統工程;自動化控制系統;安全技術防范系統;智能化系統工程;應急指揮系統;射頻識別應用系統;智能卡系統;收費系統;電子聲像工程;數據中心、電子機房工程;其他電子系統工程。
4.建筑智能化工程指:智能化集成系統及信息化應用系統;建筑設備管理系統;安全技術防范系統;智能卡應用系統;通訊系統;衛星接收及有線電視系統;停車場管理系統;綜合布線系統;計算機網絡系統;廣播系統;會議系統;信息導引及發布系統;智能小區管理系統;視頻會議系統;大屏幕顯示系統;智能燈光、音響控制及舞臺設施系統;火災報警系統;機房工程等相關系統。
5.電子與智能化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計算機、電子、通信、自動化、電氣等專業職稱。